中国经济微观察·专家谈构: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
中国经济微观察·专家谈构: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
中国经济微观察·专家谈构: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
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民营企业与中国式现代化(xiàndàihuà)的宏伟目标任务直接关联,凸显了民营经济重要地位(dìwèi)。
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有效消除民营企业(mínyíngqǐyè)的顾虑(gùlǜ)和担忧,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,以法治确定性筑牢发展(fāzhǎn)信心,让广大企业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大显身手。
面对(miànduì)美国挑起的关税战、贸易战,全球产业链深度调整,民营(mínyíng)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系统性法治保障,助力民营企业在风高浪(fēnggāolàng)急的国际环境中破浪前行。
“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意义重大,它构筑起抵御(dǐyù)外部风险的制度防线,通过系统性法治保障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,助力其在(zài)(zài)波涛汹涌的国际环境中乘风破浪。”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(gǎigé)委国际合作中心咨询研究处副处长、副研究员李华香在接受《中国经济微观察・专家谈》栏目采访时(shí)表示。
近年来,受全球政治、经济、科技等因素(yīnsù)影响,全球供应链正(zhèng)经历深度调整与变革。
李华香表示,民营经济促进法(cùjìnfǎ)主要从三(sān)方面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支撑:
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是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法宝,尤其在中美经贸关系(jīngmàoguānxì)中,民营经济促进法为(wèi)民营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提供了有力保障;
二是合规(héguī)经营是民营企业扎根海外的基石,有助于民营企业更好(gènghǎo)地融入当地市场,提升国际形象和竞争力;
三是海外利益保障是民营企业安心“出海”的关键,确保民营企业在(zài)复杂国际形势下能够放心地拓展(tuòzhǎn)国际市场。
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(xià),更需要大国担当。
李华香认为(rènwéi),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构建“双循环”新发展格局发挥着重要(zhòngyào)作用。
一方面,它有助于激活内需市场,做强国内大循环,通过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(cānyù)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(zhòngdà)战略和重大工程等,释放民间(mínjiān)投资潜力。
例如(lìrú),从投资数据(shùjù)看,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营商环境,民间投资由上年全年下降转为增长,2025年一季度同比(tóngbǐ)增长0.4%。其中,一季度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9.7%,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9.3%,均(jūn)快于各自领域平均增速。这些数据显示(xiǎnshì)出民营企业正成为内需升级的重要动力。
另一方面,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助于提升国际循环“能级”,增强全球竞争力,为民营企业“走(zǒu)出去(chūqù)”提供法治保障。
例如,从进出口数据看,一季度民营企业进出口额(jìnchūkǒué)同比增长5.8%,快于全部(quánbù)进出口额增速(zēngsù);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提升到56.8%,持续保持最大进出口主体地位。其中,出口工业机器人增长67.4%,高端机床增长16.4%,民营企业进出口高技术产品(chǎnpǐn)规模(guīmó)创历史同期(tóngqī)新高。通过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规支持,法律为民营企业突破技术封锁、融入全球价值链提供了制度支撑。
“民营经济促进法(cùjìnfǎ)还鼓励民营企业参与‘两重’建设和‘两新’工作,以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(zìzhǔ)可控(kěkòng)。”李华香表示(biǎoshì),该法律通过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,通过确立平等对待原则确保市场机会平等,通过细化职责分工凝聚发展合力。
民营经济促进法的“含金量(hánjīnliàng)”同样体现在现实针对性上。
为解决民营企业“不敢投(tóu)、不愿投”的顾虑,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了畅通沟通渠道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(jīzhì)、强化权益保障等关键性条款,以法治确定性筑牢发展信心,激发(jīfā)民间投资活力。
李华香认为,上述(shàngshù)制度举措将(jiāng)有效消除民营企业的后顾之忧,让企业放下包袱、轻装上阵,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共享发展改革成果。
她还表示,相较国际通行规则,民营经济促进法具有三大(sāndà)中国特色:
一是制度创新。将“两个毫不动摇”上升为法治原则。法律首次(shǒucì)将“两个毫不动摇”写入总则,明确民营经济是“推进(tuījìn)中国式现代化(xiàndàihuà)的生力军”。
二是政策(zhèngcè)协同。构建“法律+产业+金融(jīnróng)(jīnróng)”立体化支持网络。国外同类法律多注重单一政策支持,而我国法律构建了“1+N”政策协同体系:在产业协同方面(fāngmiàn),2025年推出3万亿元优质项目,民营企业在工业设备更新、回收循环利用领域资金(zījīn)占比超80%;在金融协同方面,建立融资担保风险共担机制,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不高于1%的低费率担保,风险由政银担(yóuzhèngyíndān)三方按比例分担。
三是治理平衡。兼顾市场效率与社会责任(zérèn)。国际规则多强调市场自由,而我国法律将优秀企业家精神与社会责任纳入法治框架,引导民营企业坚定做中国(zhōngguó)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、中国式(zhōngguóshì)现代化的促进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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