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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之锋被拘!涉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安及洗黑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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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之锋被拘!涉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安及洗黑钱

黄之锋被拘!涉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安及洗黑钱

据香港文汇网6月6日消息,香港特区警务处(chù)国家安全处当天在赤柱拘捕一名28岁男子。有消息指出,被捕(bèibǔ)的男子是在“35+串谋颠覆政权”案中被判囚56个月,目前(mùqián)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的黄之锋。 报道称,黄之锋在狱中再次被捕的(de)原因(yuányīn)是,有关部门发现他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(二)及(四)条“串谋勾结外国(wàiguó)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”罪,以及香港法例第455章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(dìèrshíwǔtiáo)“处理已知道或相信(xiāngxìn)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”罪,即俗称的洗黑钱。 报道还表示,目前服刑中的(de)黄之锋还正在以“串谋(chuànmóu)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”的罪名被检方起诉,案件(ànjiàn)将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。 2024年11月19日(rì),香港“串谋颠覆国家(guójiā)政权罪案”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,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,45名反中乱港(zhōngluàngǎng)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。其中,已认罪的被告(bèigào)黄之锋(huángzhīfēng)被判刑56个月。 在此之前,黄之锋还曾因藐视(miǎoshì)法庭、非法集结、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等罪名,自2017年起被多次起诉和判刑。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,未经授权,不得转载(zhuǎnzǎ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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